2023慈溪引进人才子女幼儿园入学申报指南(条件+方式)
申报时间
(资料图)
2023年4月18日—4月26日(工作日)。
申请对象
引进到我市的以下三类人才,可按规定申请其子女就读我市幼儿园:
(一)第一类人才:对应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拔尖及以上层次的人才;已领取宁波市《重点高层次人才优惠证》的人才;入选慈溪市“上林英才”计划的人才(团队带头人)。
(二)第二类人才: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、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的人才。
(三)第三类人才: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的人才;经认定的企业实用型人才。
企业实用型人才,由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(街道)党(工)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(或产业平台党工委)制定实施方案,根据人才年薪、经历、贡献等指标进行认定。
第二类、第三类人才要求引进时户籍为非本市户籍(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慈缴纳社保时间为准),且申报时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并依法参保缴纳社会保险。人才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,实际用工单位应同时是我市非公有制企业。
申报渠道
第一类人才子女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。市人才服务中心对人才资格进行审核,不符合条件的,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人;符合条件的,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,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市教育局办理。
第二类、第三类人才子女向属地镇街、产业平台人才工作部门申请。属地人才工作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审核,不符合条件的,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人;符合条件的,统一提交至属地教育办公室(社区教育学院)办理。
在办理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手续的同时,人才仍需按规定办理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、学位申请手续,具体时间、程序详见教育部门和各幼儿园通知。
申报材料
1.《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》。
2.人才及子女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出生证等身份证件(外国国籍人才提供护照)。
3.人才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(聘用)合同。
4.人才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等符合第一、二、三类人才条件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。其中,国内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证明;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或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人才提出申请时,视作人才本人同意,由经办机构查询申请对象在慈溪参保缴纳社会保险情况。
申请表提供原件一式三份,其他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;同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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